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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7-22 21:08:47 來源: 中公社區(qū)工作者考試網(wǎng)
16.【答案】D。解析:第一部憲法: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、頒布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》。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第一部憲法,是在對建國前夕由全國政協(xié)制定的起臨時憲法作用的《共同綱領》進行修改的基礎上制定的。故此題目選D。
17.【答案】A。解析:犯罪構(gòu)成的四要件指犯罪主體、犯罪主觀方面、犯罪客體、犯罪客觀方面。犯罪主體是指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、依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自然人和單位。犯罪主觀方面,是指犯罪主體對其行為及其危害社會的結(jié)果所持的心理態(tài)度。它包括罪過、犯罪目的和犯罪動機。其中罪過主要包括故意和過失。犯罪客體,是指我國刑法所保護而為犯罪行為所侵犯的社會關系。犯罪客觀方面是指《刑法》規(guī)定的,說明行為的社會危害性,而為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客觀事實特征,它包括危害行為和危害結(jié)果。A選項指的是犯罪主觀方面的罪過形式,即犯罪故意;BC選項是針對的犯罪主體;D選項,犯罪產(chǎn)生的危害結(jié)果是犯罪構(gòu)成的客觀方面。故而本題答案為A。
18.【答案】D。解析:盜竊罪,是指盜竊公私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的,或者多次盜竊、入戶盜竊、攜帶兇器盜竊、扒竊的行為。主體為一般主體;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(quán);主觀方面為故意;客觀方面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秘密竊取。濫用職權(quán)罪,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故意逾越職權(quán),違反法律決定,處理其無權(quán)決定、處理的事項,或者違反規(guī)定處理公務,致使公共財產(chǎn)、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。主體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;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機關的正;顒;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(xiàn)為故意。本罪客觀方面表現(xiàn)為濫用職權(quán),致使公共財產(chǎn)、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。職務侵占罪,是指公司、企業(yè)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,數(shù)額較大的行為。本罪的主體是公司、企業(yè)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。主觀方面為故意;本罪客觀方面是利用職務的便利,侵占本單位財物的行為;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司財務的所有權(quán)。貪污罪,是指國家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侵吞、竊取、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。本罪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。本案中陳某作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,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群眾拾到的五萬元據(jù)為己有,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構(gòu)成貪污罪,應以貪污罪對其定罪處罰。故而本題答案為D。
19.【答案】A。解析:《刑法》第二百六十九條規(guī)定,犯盜竊、詐騙、搶奪罪,為窩藏贓物、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(guī)定定罪處罰!缎谭ā返诙倭龡l:以暴力、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;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(chǎn):(一)入戶搶劫的;(二)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;(三)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(gòu)的;(四)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(shù)額巨大的;(五)搶劫致人重傷、死亡的;(六)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;(七)持槍搶劫的;(八)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、救災、救濟物資的。本題因為甲使用了暴力,同時侵犯了他人的財產(chǎn)權(quán)和人身權(quán),由搶奪罪轉(zhuǎn)化為搶劫罪。故選A。
20.【答案】D。解析:犯罪的排除事由是指刑法理論上的正當行為,形式上符合犯罪的構(gòu)成要件而實際上不具有社會危害性,主要有正當防衛(wèi)和緊急避險。而正當防衛(wèi)是指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(chǎn)和其他權(quán)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,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,屬于正當防衛(wèi),不負刑事責任。本案中,張軍持菜刀追殺張秀芳,對于張秀芳來說,存在現(xiàn)實的不法侵害,張秀芳順手拿起花瓶打向張軍,主觀上具有防衛(wèi)意識,而且是針對的不法侵害人也就是張軍進行的防衛(wèi),而且只是造成張軍眼睛受傷,沒有超過必要限度,所以符合正當防衛(wèi)的情形。故D項正確,C項錯誤,因為沒有超過必要限度,所以不是防衛(wèi)過當。而緊急避險是指,為了使國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財產(chǎn)和其他權(quán)利免受正在發(fā)生的危險,不得已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(quán)益的行為,造成損害的,不負刑事責任。緊急避險和正當防衛(wèi)的主要區(qū)別在于正當防衛(wèi)是針對的不法侵害人本人而緊急避險是針對的第三人的合法權(quán)益,本題中沒有涉及第三人,故B項錯誤。故意傷害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,要求主觀上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,而本題中,張秀芳是因為存在不法侵害為了保護自身利益才向張軍扔的花瓶,所以不成立故意傷害,A項錯誤。故本題答案選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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